2024两会“药点”来了!政府工作报告:完善药品集采、强化医保监管、促进中医药创新……
2023年工作回顾
1、经济总体回升向好。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26万亿元,增长5.2%,增速居世界主要经济体前列。城镇新增就业1244万人,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为5.2%。居民消费价格上涨0.2%。国际收支基本平衡。
2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。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,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,未来产业有序布局,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,一批重大产业创新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。
3、科技创新实现新的突破。国家实验室体系建设有力推进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丰硕,航空发动机、燃气轮机、第四代核电机组等高端装备研制取得长足进展,人工智能、量子技术等前沿领域创新成果不断涌现。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28.6%。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持续提升。
4、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。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央层面基本完成,地方层面有序展开。加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。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,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政策。自贸试验区建设布局进一步完善。出口占国际市场份额保持稳定,实际使用外资结构优化,共建“一带一路”的国际影响力、感召力更为彰显。
5、民生保障有力有效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.1%,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。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,脱贫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8.4%。加大义务教育、基本养老、基本医疗等财政补助力度,扩大救助保障对象范围。提高“一老一小”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,6600多万纳税人受益。
6、着力抓好民生保障,推进社会事业发展。聚焦群众关切,办好民生实事。高度重视稳就业,出台支持企业稳岗拓岗政策,加强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促进服务,脱贫人口务工规模超过3300万。强化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建设,做好“双减”工作,国家助学贷款提标降息惠及1100多万学生。落实新冠病毒感染“乙类乙管”措施,扎实做好流感、支原体肺炎等传染病防治。实施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。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,大力发展老年助餐服务。
7、注重调查研究,努力使政策和工作符合实际、贴近群众。优化督查工作机制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持续纠治“四风”,有力推进金融单位、国有企业等巡视整改工作。
2024年目标与重点工作
1、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%左右;城镇新增就业1200万人以上,城镇调查失业率5.5%左右;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%左右;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;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;粮食产量1.3万亿斤以上;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.5%左右,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。
2、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、提质增效。综合考虑发展需要和财政可持续,用好财政政策空间,优化政策工具组合。赤字率拟按3%安排,赤字规模4.06万亿元,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800亿元。预计今年财政收入继续恢复增长,加上调入资金等,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28.5万亿元、比上年增加1.1万亿元。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.9万亿元、比上年增加1000亿元。为系统解决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进程中一些重大项目建设的资金问题,从今年开始拟连续几年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,专项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,今年先发行1万亿元。多方面都需要增加财政投入,要大力优化支出结构,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,严控一般性支出。
3、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。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运行。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,着力补齐短板、拉长长板、锻造新板,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。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,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,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,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、智能化、绿色化转型。加快发展现代生产性服务业。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。加强标准引领和质量支撑,打造更多有国际影响力的“中国制造”品牌。
4、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。实施产业创新工程,完善产业生态,拓展应用场景,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。巩固扩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领先优势,加快前沿新兴氢能、新材料、创新药等产业发展,积极打造生物制造、商业航天、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。制定未来产业发展规划,开辟量子技术、生命科学等新赛道,创建一批未来产业先导区。鼓励发展创业投资、股权投资,优化产业投资基金功能。加强重点行业统筹布局和投资引导,防止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。
5、加快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。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,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。强化基础研究系统布局,长期稳定支持一批创新基地、优势团队和重点方向,增强原始创新能力。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,部署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。集成国家战略科技力量、社会创新资源,推进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,加强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研究。完善国家实验室运行管理机制,发挥国际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辐射带动作用。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体系化布局,推进共性技术平台、中试验证平台建设。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,激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,深化产学研用结合,支持有实力的企业牵头重大攻关任务。加强健康、养老等民生科技研发应用。加快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,深化科技评价、科技奖励、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改革,健全“揭榜挂帅”机制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,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举措。广泛开展科学普及。培育创新文化,弘扬科学家精神,涵养优良学风。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,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。
6、促进消费稳定增长。从增加收入、优化供给、减少限制性措施等方面综合施策,激发消费潜能。培育壮大新型消费,实施数字消费、绿色消费、健康消费促进政策,积极培育智能家居、文娱旅游、体育赛事、国货“潮品”等新的消费增长点。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,鼓励和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,提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、电子产品等大宗消费。推动养老、育幼、家政等服务扩容提质,支持社会力量提供社区服务。优化消费环境,开展“消费促进年”活动,实施“放心消费行动”,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,落实带薪休假制度。实施标准提升行动,加快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标准体系,推动商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,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改善生活需要。
7、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。国有企业、民营企业、外资企业都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。要不断完善落实“两个毫不动摇”的体制机制,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、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。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,打造更多世界一流企业。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,做强做优主业,增强核心功能、提高核心竞争力。建立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制度。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及配套举措,进一步解决市场准入、要素获取、公平执法、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。提高民营企业贷款占比、扩大发债融资规模,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分类帮扶支持。实施降低物流成本行动,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,坚决查处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摊派。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,积极支持企业家专注创新发展、敢干敢闯敢投、踏踏实实把企业办好。
8、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。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标准指引。着力推动产权保护、市场准入、公平竞争、社会信用等方面制度规则统一。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。出台公平竞争审查行政法规,完善重点领域、新兴领域、涉外领域监管规则。专项治理地方保护、市场分割、招商引资不当竞争等突出问题,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规范和管理。坚持依法监管,严格落实监管责任,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,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。
9、推进财税金融等领域改革。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先行区。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,落实金融体制改革部署,加大对高质量发展的财税金融支持。深化电力、油气、铁路和综合运输体系等改革,健全自然垄断环节监管体制机制。深化收入分配、社会保障、医药卫生、养老服务等社会民生领域改革。
10、加大吸引外资力度。继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,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,放宽电信、医疗等服务业市场准入。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,鼓励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。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,保障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、招标投标、标准制定,推动解决数据跨境流动等问题。加强外商投资服务保障,打造“投资中国”品牌。
11、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。继续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。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。促进医保、医疗、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。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,完善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制度,强化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,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结算。深化公立医院改革,以患者为中心改善医疗服务,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。着眼推进分级诊疗,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,加强县乡村医疗服务协同联动,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、常见病用药种类。加快补齐儿科、老年医学、精神卫生、医疗护理等服务短板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,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。深入开展健康中国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,筑牢人民群众健康防线。
12、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。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提高20元,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,完善养老保险全国统筹。在全国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,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。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。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,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力度。加强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,大力发展银发经济。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。健全生育支持政策,优化生育假期制度,完善经营主体用工成本合理共担机制,多渠道增加托育服务供给,减轻家庭生育、养育、教育负担。做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救助。加强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,完善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政策。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,统筹防止返贫和低收入人口帮扶政策,把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织密扎牢。
13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。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,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。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,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。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基层基础,增强应急处置能力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,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,压实各方责任,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。做好洪涝干旱、森林草原火灾、地质灾害、地震等防范应对,加强气象服务。严格食品、药品、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。完善社会治理体系。强化城乡社区服务功能。引导支持社会组织、人道救助、志愿服务、公益慈善等健康发展。保障妇女、儿童、老年人、残疾人合法权益。